京东平台新增《京东开放平台保健食品商品信息合规规范》,本规则于2022年6月17日生效,规则正文如下:
第一章 概述
第一条 目的
为规范保健食品商品信息展示合规性,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京东规则等,特制订本规范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规范适用于在京东经营保健食品类商品的商家。
本规范适用于商品页面所有模块,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、商品主图、广告标语、销售属性、商品属性、扩展属性、商品详情。
第三条 定义
保健食品: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,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调节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,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、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。
第二章 商品发布要求
第四条 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。
第五条 保健食品的商品标题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(一)虚假、夸大或者绝对化的词语;
(二)明示或者暗示预防、治疗功能的词语;
(三)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;
(四)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。
第六条 保健食品应当在主图或商详显著位置展示保健食品标识、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。
如果宣传保健食品功能,必须在商详页清晰展示印有批准保健功能的实物包装图,内容需要包含保健食品标识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、批准保健功能、不适宜人群等。
第七条 普通食品在商品发布时不可在属性模块勾选“保健食品(食健字)”。
第八条 保健食品在商品详情页面需注明:本品不可替代药物字样。
第九条 保健食品的商品宣传内容应当科学准确,不得出现下列情形:
(一)含有明示或暗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;
(二)明示或暗示超出保健功能批准范围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的;
(三)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的;
(四)借助错别字、异形字、符号等明示或暗示宣传功效的;
(五)使用医疗机构、医生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内容;
(六)使用专家、消费者、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的内容;
(七)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“科学或研究发现”“实验或数据证明”等方面的内容;
(八)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通过渲染、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所导致的危害,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或所患疾病产生担忧和恐惧,或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;
(九)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京东规则的宣传内容的。
第三章 违规处置
商家未按照本规范发布商品信息,或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形的,京东有权依据《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》第三十六条“虚假宣传“、第四十条“不当发布商品或信息”情形进行处理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条 京东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。
第十一条 若涉及特殊商品的,除满足本规范要求外,仍须符合特殊商品相关规则。
第十二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文件。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文件的行为,本规则已有规定的,适用于本规则。本规则尚无规定的,京东有权酌情处理。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,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。
第十三条 本规范于2022年6月10日发布,于2022年6月17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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